【精华】高中的我作文集合5篇
在平日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里,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,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、联想力、想象力、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。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?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的我作文5篇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高中的我作文 篇1
古之学者必有师,今之亦如此。在我十年的学习生涯中,有许多我印象深刻的老师,其中我最喜欢的,就是现在教我们语文的大张老师。
三十岁上下,个儿挺高,带着大镜片的眼镜,更显示出他成熟的魅力。面色净白,面容清秀、端正,有些像以前的大文豪。一头黑发梳的整整齐齐,很利索。前额光溜、平滑,居然看不到皱纹。
牙齿非常洁白,一个出轨的也没有,往讲台上一站,浑身都散发着语文的芬芳。
老师的课讲的很好,他讲课时很和蔼、很幽默,时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,在笑声中领悟知识。老师的学识也很渊博,古今中外的事仿佛没有他不知道的,他也很喜欢给我们讲,扩充我们的知识面。
他讲的很详细,也很清楚,使我们神游其中,怡然自得。
老师最绝的是他的朗诵,他朗诵的语调忽而似黄河之水般奔腾高亢,忽而似小桥流水般婉转悠扬。读到关键处,他睁圆双眼振臂高呼,豪气冲天;亦可读到动人处以手抚膺,仰天长叹,声音哽咽。
他有时会呐喊,有时亦彷徨。他的朗诵,既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双面的他自己,也使我们更为深刻的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。我很喜欢他的朗诵,因为他朗诵起来很像拜伦,那个激情澎湃的化身。
老师很喜欢我们问他问题,我们也很喜欢问他问题。每当我们问问题时,他总是面带微笑、很和蔼的、乐此不疲的为我们解答,并且常常会延伸到题外,使我们学到更多知识。
老师不但语文顶呱呱,其他学科也毫不含糊。有时我们认为很难的题在他看来都是小菜一碟,真是文理全才啊。
当然啦,老师有时也是很严厉的。他对课堂记律要求很严格。
每当他讲课时,下面的说话声的分贝如果超过了他所能容忍的最大限度,他就会突然停止讲课,双眉倒竖,眼中的怒火透过镜片射出。此时无声胜有声,这种无声的发怒很奏效,班级会立刻安静下来,听他讲课。
有时候对于某些屡教不改的学生,老师会一字一顿的大声教训,但他有时也会保持他那幽默的作风,既让被批评者不感到太难堪,同时也提醒我们注意。他对我们的作业要求很严,字迹潦草者一律重写,不完成作业者罚无赦。在他的严格、认真的监督下,我们的.作业完成状况很好,语文成绩也稳中有升,这都是老师的功劳。“严师出高徒”,这话一点没错。
既和蔼,又严厉,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大张老师。他在我的语文学习上给了我很大的帮助,我很感激他,并且会永远的敬他、爱他!
高中的我作文 篇2
“耶!终于过去了!”训练场传来一阵欢呼声。你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吗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!
我穿着深绿色和浅绿色相间的迷彩服,帅帅的,和队友们一起来到了NO.1的高空拓展训练基地,看到了一个高十二米,长六米的平衡木,我们每一个队友都要通过这个平衡木。爸爸妈妈都没想到我会第一个报名参加这个“平衡木”项目。
首先,教练给我穿好了安全服,扣好了高压锁扣,系好了安全带。然后,我就沿着铁杆开始一脚一脚地往上爬,爬到,一定高度的时候,与平衡木平行了,教练让我双脚踩在同一个凹槽里。接着,我先用右手拉住桥索,然后一步迈到平衡木上,松开手,侧着身子一步一步往前走。过了一会儿,我来到了桥中间,这时候腿开始发颤了很久,我从来没有这么发颤过,为了使自己不那么害怕,我把眼神驶向远方,看到远处一棵小树上有一丛叶子像一个小男孩,一阵微风吹过,“他”好像在那里像我招手,给我打气似的。妈妈和其他队友们也在下面鼓励我,我犹豫了一会儿,鼓足勇气,又开始用小碎步缓缓地向前进。终于,我拉住了对面的桥索,心里那块大石头终于放下去了
轮到妈妈了,看着妈妈一步步爬到顶上,刚开始她都不敢放掉桥索,后来在我的鼓励下,终于跨出了第一步,顺利完成了任务,
今天的活动让我明白了:要不断地挑战自己,才能获得成功!
高中的我作文 篇3
听我这些老同学回忆当年的我,感觉很有趣。
他们说,我是个调皮的女生,活泼开朗,爱说爱笑,好远都能听到我的声音。喜欢吃零食,尤其是甘蔗,哈哈。有个高中同学还说,当我心情好的时候,还会经常分零食给他吃。有这么夸张没?心情好才分给他吃?我现在对零食一点都不感兴趣,莫不是小时候吃太多的缘故?
晚上上自习的时候,我最喜欢吃话梅和咬豌豆,而且会故意咬得很响,全班同学都能听见。晕啊晕,我读书以来其实应该说都还算得是好学生,老师都比较喜欢的类型,怎么会干出这么调皮的事情呢?不过,这种事情是确实存在,我现在还记得,那是学习无趣时,偶尔调节逗笑一下时的作为。
同学短暂相聚,说到好玩的事情时,我会开怀大笑,她们说,还是那么可爱,呵呵。最后,大家给我的评价是,性格和样子基本没变,还是原来的那种感觉。
昨天电话联系的那位同学,其实是高考前一个月的同学,相处时间不长,但说起对方,印象都比较深刻。我还记得,那家伙经常跟我聊他读书时相处的那个女朋友。哈哈,人家好早熟,高中时就有个相处了几年的女朋友,这家伙大概比较喜欢说,所以,对他的事情,我了解甚多。昨天电话里听他说起,就因为跟我聊得比较多,之前跟他关系很好的一个女生吃醋,毕业前夕跟他闹翻了。
这个事情我就不知道了。我们这个同学长得很帅,跟前不久跳楼自杀的那个明星有点像,而且比那明星还帅,所以,他比较有女生缘。我因为是转学过来,跟大家相处不多,这家伙找我聊天,我也就当当听众而已,没想到引起了误会。
哈,这些都能算是青春岁月的美好了。懵懂,却有远大理想;心中有爱,却是纯洁无暇;面临升学压力和未知的前途,却能笑脸相对。为此,我们才拥有如此美好的现在。对若干年以后来说,现在过的生活,不也是美好岁月么?又有谁,能逃离回忆过去的惯性呢?
高中的我作文 篇4
在文化繁荣,物海商流,思维多元敏感的今天,诗歌作为文学中的一朵奇葩占居着特殊的位置。自古文人墨客都以吟诗作赋标明身份,提高地位,普通百姓也以吟几首古诗为韵事。在中国文化的历史长河中,诗言志是生命之歌,大自然赋予人的灵魂,人对天地间一种承诺和呼唤。诗言情、诗舒意、诗辩理、诗讲道……凡是人间所有的内容都可以用诗表达。在人们的心目中,诗是语中极品,爱中的火花,情中的阳光。百花园里的牡丹,天生丽质,宇不凡气。我眼中的诗,是激情燃烧的灵魂,朔古寓今的光芒,不受时空限制,给人以思维上的释放,意识中的向往,生活中的旋律,处处把它的光辉绽放。
诗中的魅力如此不凡,是人类千百年中实践凝结成的一个个闪光点,与日月星辰同辉,展现人类思维上的气概与豪迈,心理上的透明与真诚,感天动地的永恒追求。
随着文化多元化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,文学的品位也要求更新更精,专业化和代表性的词语应用而生。通俗简明,高度凝聚的词汇统领时尚。这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。诗歌作为一种文学形式,正吸收着时代的营养,焕发出勃勃生机。因为它短精凝结了天地人的精华,释放出的能量具有强大的爆发力。且看家家门前的新春对联,内容翻新意境纷呈,酒店宾馆的客厅里,以诗配画典雅庄重;庙宇寺观以诗慕境,还是以境念诗相互衬托;居室客厅悬挂名诗而趣味横生……无处不在的诗歌,是精神的召唤,思维的提醒,深沉的规劝。
短小精干是诗歌的特色。一句话能说透的事决不用两句。人们的喜好也由此而生。,其实语言精炼是文学作品的共同要求。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大量的经典语言,寓意丰富通俗易懂,是长期生活实践的心路历程,他们不注重诗韵格律,也不过分修辞润色,言辞直通心灵,会心意达。经过文人修饰装裱,注入史册流传千古。从古到今莫过于此。《诗经》82,汉乐府,唐诗,宋词许多著名诗篇,是人民对大自然的一种钟爱和呼唤。决不是坐在书堆里翻辞海,索辞源,查典故所能喊出来的声音。魏晋南北朝时期,南朝的文人以堆砌华丽为能事,终不能因留下杰作而遗憾,但北朝的一首《木兰诗》,以它新鲜活泼的文风名垂千古。诗是大自然沐浴的灵性,清纯亮丽是它的本色。如果是“三年两句得,一吟泪双流”那就有点为难自己了。荔枝的味道必须亲自去品尝才能心领身会。不然,沿着别人的老路,永远走不出自己的新路。这样还会容易以讹传讹,让人啼笑皆笑。诗是滚烫的语言,血泪的凝聚,短小精干是诗的生命,我们无论在那里,都能享受到它的熏陶。
思维超前是诗的灵光。翻开历史的诗苑,能经得住人们流连忘返的诗篇为数不算很多。因为思维的环境,语言,风俗,习惯和日常使用工具,是当时的风采展现,根本不能与现代人的生相提并论。今天人们用欣赏的心态来浏览古诗,重温古人的纯情和胸怀,感受一下他们眼中的世界。他们把一生的心血作为礼物传承给后人,就是召唤着生命的启迪。它能够流传到现代,已经显示了它超前的生命价值。我们应当承认、字、词、句、诗都是有生命力的,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更新。每个时代都赋予了它不同的内涵。所谓的超前,是站在历史的高度上一种审时夺势的引领。
诗是一条营养丰富的长河,滋养几百代人为之奋斗不息。我们生于此时,是时代赋予的生命,有诗的伴随并不感到寂寞,可以与古人密谈,与大地交流,与同时代的人敞开胸怀对话。如果能利用手中的笔,把所思所想告诉给抚养你的大地,那就让你同时能感受到一种真正的力量,身上的血液与诗的激情一样彭湃,为自己的生命感到精彩。
我喜欢诗的理由相当简单,它能把自己的想象空间追溯回远古,把浩淼无垠的时空纳入胸中,踏上时代的快速列车,呼出我们自己的声音。
高中的我作文 篇5
光阴似箭,日月如梭,一眨眼的工夫,就到了20xx年。那时的我已经是一个救死扶伤、为病人解除痛苦的著名医生了。早晨7:00,闹钟机器人准时叫醒了我,我开着我的小轿车来到了医院。刚进医院大门,就看见智能电脑屏上显示着几个大字:张大夫,您的办公室里正有一位癌症病人等着您为他做手术呢!我急忙穿上白大褂,戴上消毒手套和消毒帽来到了办公室。只见一个脸色苍白、身体虚弱的老大爷躺在椅子上,骨瘦如柴,已经奄奄一息了。我吩咐助手立即把这位癌症病人送到手术室。手术室里,我用激光扫描仪把这位病人的全身扫描了一遍,通过分析,我确诊这位病人的腿上有一大块恶性肿瘤,如果不立即手术,肿瘤会迅速扩散到全身,病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。我当机立断,立刻对病人实施手术。首先用无痛麻醉剂把病人麻醉了,再用手术激光眼找准病人腿上肿瘤的具体位置,然后用激光手术刀轻轻切开一个小口,助手协助我小心翼翼地把肿瘤取出来,抹上消炎药水后再贴上我秘制的膏药。这种秘制的膏药是我花了五年时间精心研制出来的,这种膏药非常神奇,只要把它贴在伤口上,伤口会自动愈合,而且不会留下刀疤,也看不出伤口。几分钟后,手术非常顺利地完成了。在我和助手的精心照顾下,几天后病人终于痊愈了。我们送病人出院的时候,病人的脸上露出了愉快的笑容,看着腿脚灵活、精神抖擞的老大爷,我的心里异常高兴。快起床了,快起床了,上学迟到了!婆婆的声音突然叫醒了我。哦!原来是做了一个梦,我一边起床一边回想着刚才的梦,还沉浸在梦境之中。在上学的路上,经过人民医院的大门,我心里暗想:现在一定要努力学习知识,将来实现我的梦想,成为一名出色的医生,治病救人,为病人解除痛苦,给病人带来健康。四川省彭州市延秀小学四年级:张韵炀